2016年12月22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免去申春花女士执行董事职务,同时选举赵伟先生为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2017年1月26日,公司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变更登记(备案)申请。2017年2月27日,公司于北京市企业信息登记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查询并打印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申请结果。 本公司此次法定代表人变更是为了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从业资格的要求。本次法定代表人变更已在公司内部实现平稳过渡,有利于公司未来作为基金管理人合规经营,对公司经营无不利影响,敬请各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北京中财裕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3.1 |